欢迎访问江苏驰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服务热线:13814113122
News and information
新闻动态
葛新权:城市生活垃圾零废弃治理的现实对策
来源: | 作者:jsccddc | 发布时间: 2019-10-22 | 1017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建设美丽中国的新时代,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零废弃问题迫在眉睫。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存在严峻性与紧迫性,垃圾零废弃不仅是垃圾减量化的目标,而且应把垃圾零废弃落实在减量化全过程中。在分析制约垃圾零废弃的技术应用、制度(政策)与文化瓶颈的基础上,基于“五生融合”、“五观价值”、“五全要素”构成的三维度分析思想与方法,建议采取垃圾零废弃技术+制度(政策)+文化融合的思路与相应的政策。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我国已经进入了建设美丽中国的新时代,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零废弃问题迫在眉睫。

  一、城市生活垃圾零废弃的现实意义

  随着城市生活垃圾数量激增,出现了“垃圾围城”现象。“垃圾围城”带来城市治理的难题,环境修复需要百年,且处理过程复杂、成本巨大。“垃圾围城”倒逼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其实,我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并实行垃圾分类的国家之一。1957年北京市就率先提出“城区将分类收集垃圾”的构想,开创了我国垃圾分类的先河。但至今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垃圾治理实践绩效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有专家把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政策划分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7年之前),政策主题是城市生活垃圾的“末端处理”,强调环境卫生管理要求的“无害化”,责任主体是政府。第二阶段(2007-2011年),政策主题是城市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将“减量化”作为管理政策的首位目标,末端处理与源头减量并重,主体是政府、居民和生产企业。2007年新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是一个标志。第三阶段(2011年以来),政策主题是城市生活垃圾全过程“综合治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融合发展,主体是政府、居民、生产企业和垃圾资源化企业。2011年《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是一个标志。可见,这些政策对生活垃圾治理的作用远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以致出现了“垃圾围城”现象。

  当然,随着国家、全社会与大众的高度重视,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还是取得了一些成绩,只不过就所设定的目标来说还有较大的差距。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是全过程减量,从设计生产源头,到包装物流、消费,以及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再循环利用全过程。我们认为,一方面,垃圾零废弃工作不仅伴随减量化全过程中,而且零废弃是全过程减量化的目标;另一方面,在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全过程基础上,针对产品设计、生产和使用过程的管理,以消除任何浪费,系统性地避免、减少有害垃圾和物质的产生,实现没有任何“垃圾”被扔掉或被填埋,从而保护和再利用所有的资源,减少污染。这就是积极开展垃圾零废弃工作的重大意义所在。

  综合来看,垃圾零废弃工作是,以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理念,实施清洁生产和责任外延,最大化减少垃圾产生;以鼓励消费者重复使用、维修、翻新所消费过的产品,做到物尽其用;以重复利用各种废弃物,实现循环利用。城市生活垃圾零废弃不仅概括了我国过去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三大目标“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还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由单独的生活垃圾形成、处理过程扩展到了对产品设计、生产和使用的全过程,进而提出了生活垃圾管理的最高标准,即废弃量减少直至为“零”,没有填埋和焚烧。因此,积极开展垃圾零废弃工作,是实现垃圾减量与零废弃,破解“垃圾围城”的必然选择。

本文节选自中国社会科学网!

全部新闻